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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重生60年代,打猎养家踹村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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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第756章 拉个亲
      常昆想了又想,还是开口了:“保华,你在村里自己一个人,以后恐怕会不好过。”
      “想不想进城?避开那些人。”
      那个胖大婶和瘦高个,这些人,以后肯定还会找保华麻烦。
      就算有黑脸汉子护著,他们不敢太过分,天天阴阳怪气,上门撒泼打骂,也足以让人崩溃。
      一个十八九岁的姑娘,瘸著腿,没爹没娘,一个人怎么扛得住?
      卫国打的那头老虎,足够保华进城安顿下来,甚至再分一间房子都绰绰有余。
      保华抬起头,看著常昆,眼眶红红的,泪已经干了。
      进城?她从来没有想过。
      常昆没催,让她自己想想吧,相依为命的卫国哥刚死,估计她心里也乱的很。
      “明早我再过来,送卫国哥一程,今晚你仔细想想。”
      天色已经渐晚,出了村,跨上车急急朝城里驶去。
      骑了一段,听见身后有脚步声,噗嗒噗嗒的,一直在后面跟著。
      回头一看,卫国那条黄狗跟在自行车后面,跑得舌头伸出来老长,喘得厉害,步子却没停。
      “呵!主人没了,知道是我帮忙报仇的,以后想跟我?”
      狗不会说话,光是看著他,吐著舌头喘气,尾巴摇得欢快。
      行吧,正好打猎的时候一个人太闷,有这条黄狗陪著,也不错!
      弯腰把狗抱起来,放上后座。
      狗没坐过自行车,爪子打滑,往下出溜,屁股坐在地上,两只前爪扒著车座边沿,呜呜叫。
      常昆把它往里推了推,拍拍车座:“坐好了,掉下去我可不捡,你就自己跑吧。”
      这狗挺灵性,立马不动了,缩在后座上,尾巴夹著。
      回到四合院,天已经黑透了。
      院门推开,昏黄的灯光从屋里漏出来,刘梅芬在厨房洗碗,常大山在驴圈边刷驴。
      几个小丫头围在石桌旁边写作业,秀儿趴在桌上,铅笔头叼在嘴里,本子上歪歪扭扭写了几行字,不知是算术还是天书。
      常昆推门进来,大黄狗跟在脚边,探头探脑往里瞧。
      秀儿第一个看见,铅笔一扔,光著脚跑过来,跑到狗跟前又剎住,蹲下来,歪著脑袋看狗。
      “大哥,你从哪弄的狗!”
      小清跟著跑过来,站在秀儿旁边,也蹲下来,伸手想摸狗头。
      小沐和小水也围过来,四个小丫头蹲成一圈,把狗围在中间。
      狗被一群小丫头围著,尾巴夹著,往后退了一步,屁股撞在常昆小腿上,乾脆蹲下来,吐著舌头,看看这个,看看那个。
      我
      “大哥,它咬人不?”秀儿伸手试探了一下,手指碰了碰狗鼻子。
      狗舔她一下,秀儿“啊”一声缩回手,嘻嘻笑了,“不咬不咬!它舔我了!”
      小清胆子大,直接摸狗头,狗尾巴翘起来,摇了两下。
      小沐小水也上手了,四只手在狗头上摸来摸去,狗被摸得眯起眼睛,尾巴摇得跟风车似的。
      这狗倒是自来熟,这么快就跟小丫头们打成一片。
      常昆又从兜里摸出一个小刺蝟,缩成圆圆一团,浑身刺竖著,像个带刺的栗子。
      几个小丫头又围过来,秀儿伸手想摸,被刺扎一下,缩回手直甩。
      “哎呦!敢扎我!吃了你!!”
      小清小沐不敢摸,蹲旁边看。
      小水最聪明,跑去厨房拿两根筷子,夹著刺蝟翻来覆去,刺蝟缩得更圆了。
      常昆又把野果拿出来,红红黄黄一小兜,搁在石桌上。
      秀儿拿一颗野果搁在刺蝟面前,刺蝟不动。又往前推了推,刺蝟还是不动。
      小清戳它一下,刺蝟缩了缩,头埋得更深了。
      小沐蹲在旁边念叨:“吃吧吃吧,可甜了。”
      秀儿硬生生把野果塞到刺蝟鼻子底下,刺蝟鼻子动了动,慢慢探出头,叼起野果,缩回去,窸窸窣窣啃起来。
      刺蝟本来爱吃小昆虫,被常昆抓了饿了大半天,这时候也顾不上挑剔。
      几个小丫头凑成一圈,脑袋挤脑袋,看刺蝟吃野果。
      折腾好几个来回,刺蝟吃得肚子圆滚滚,缩在桌上不动了。
      “咦!不动了,它是不是死了!”
      秀儿怎么戳它都没动静,乾脆把它翻过来,来了个四脚朝天。
      过了一会,小刺蝟才慢慢翻回去,又缩成一团,几个小丫头笑成一片。
      洪大爷坐在柿子树底下,咿咿呀呀听著评戏。
      听见这边热闹,他睁开眼,往这边看了看。
      常昆拿了一捧野果走过去,搁在洪大爷面前:“洪大爷,尝尝,山里刚摘的。”
      洪大爷捏一颗塞嘴里,嘴角弯起来。
      “挺久没吃这个了,以前打仗的时候,山里到处是这个,饿了就摘一把,酸酸甜甜,一点不顶饱。”
      又捏一颗,没往嘴里送,看著果子发呆。
      “那时候一个班十几个人,现在还剩谁,不知道了……”
      常昆在旁边坐下来,俩人点根烟,跟洪大爷说起今天山里的事。
      听到革命老兵被三个混球害死,留下个可怜的烈属,洪大爷一巴掌拍在大腿上,拍得收音机都跳了一下。
      “这小姑娘真可怜!还是烈士后代,往后怎么办?”
      他摇头嘆气,声音低下去,“可惜我没孩子,要是有,这么大的姑娘,可以给我当孙女了。”
      常昆灵光一闪。一个独臂老战士,一个瘸腿烈属,俩人相互照应,倒真的挺合適。
      “洪大爷,要不您认她当孙女?”
      洪大爷一愣,连连摆手。
      “別闹!我一个土埋脖子的人,哪有这福气。再说了,人家小姑娘肯定也不愿意。”
      常昆把烟掐了,往前探探身子。
      “洪大爷,赵保华也是可怜人,您得照顾她呀!”
      像洪大爷这样的人,无依无靠又无牵无掛,能活到六十多已经算好的了。
      如果心里有了牵掛,就容易多活些年头。
      “她在村里,肯定受那些亲戚排挤,到了城里就不一样了。往后您百年之后,这小屋还能留给她,也算是一份生活保障。”
      洪大爷手指在膝盖上慢慢摩挲,低著头,看收音机上的天线,不知在想什么。
      过了好一会儿,才又开口,带著几分犹豫:“这……能行嘛?”
      “怎么不行?明天我去问问她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