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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重生60年代,打猎养家踹村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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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第459章 粉色罪恶
      “那……师弟,咱们下山?”
      毕竟单位派他们俩出来帮忙破案,现在自己跟师弟反而跑到山里打猎吃鸡,总感觉有点不好意思。
      “那也行,咱们就不去票证管理科了,省得去那里又要被抓壮丁。”
      “对,厉队长竟让咱们守大门,真是惯他毛病!”说起这个,侯军仍然有点愤愤。
      他在树林边薅了几把长野草,三两下编出两根草绳,用草绳把松鼠绑成两串,这样提著方便多了。
      走到山底的时候,感应中,常昆发现自己前方,一只肥兔子正躲在洞里睡大觉。
      如果放在以前,兔子肉对自己家人来说,绝对是好东西。
      可最近一个来月,常昆往家里拿的,不是马鹿肉,就是青羊肉,还有各种大黄鱼、海参这种好东西。
      不光是小丫头们,就是老爹老娘,看到兔子肉都有点犯腻歪。
      如果没有很好的厨艺,兔子这种动物,做出来的肉又柴又带点腥气,一点都不好吃。
      现在路上遇到野兔,那正好给猴哥抓来吃,要不然他只带三只松鼠回家,那点肉只能尝尝味道,根本吃不饱。
      “猴哥,你家爱吃野兔子不爱?”
      侯军疑惑地看著常昆,这啥意思?
      什么爱不爱吃野兔?
      肉这玩意,还有不爱吃的?
      见侯军看自己眼神怪异,常昆知道自己问错话了,忙改口道:“是这样,我家里人都不吃野兔肉,如果抓到野兔,你就带回家。”
      “抓到野兔?”侯军眼睛一亮,知道常昆不会无的放矢,转头四顾,“师弟,野兔在哪呢?这玩意跑的快,咱们追不上呀!”
      常昆淡淡一笑,指著不远处地上小洞口。
      “就在那里!”
      “野兔,是洞里面?”侯军恍然大悟。
      野兔躲在洞里面,和在野地上撒腿狂奔,完全是两个物种。
      只要它躲在洞里面,那还不是手到擒来?
      而且听常昆的话,他家里都不稀罕吃兔子肉,这意思是要把抓到的野兔给自己啊!
      还怕自己不接受,编了个一家人都不爱吃野兔肉的谎话。
      这样的好师弟,真是世所难寻!
      想到这里,侯军眼中微微有点潮湿。
      “那什么……师弟,你瞧我的!”
      侯军偏过脑袋,不想让常昆看到他的失態。
      从口袋掏出洋火,周围划拉两把半干不湿的野草,就想点燃往野兔洞里塞。
      “誒!猴哥,等下!你要干啥?!”
      侯军得意一笑:“师弟,野兔在洞里,想要抓它简单的很,用湿草烟燻就行了,根本不用挖洞那么麻烦。”
      常昆一阵无语。
      “猴哥,你是在哪学到这个手艺?”
      “閒聊时候听一些老人讲过,这玩意还用学?不是有手就行?”
      “猴哥,这还真不是有手就行……”常昆耐心给他讲解,“你听过一个成语没?叫狡兔三窟。”
      侯军若有所思点点头,一时没想明白。
      “狡兔三窟又怎的呢?”
      “这意思是说一只兔子有好几个洞口,照你这样熏野兔,它很快就从別的洞口溜走了。”
      “啊哟!还真是!”侯军拍拍自己脑袋,有点懊恼“差点把上好的野兔肉放跑了!”
      如果放跑一只肥野兔,他估计会后悔半个月。
      “当初听老人閒聊,怎么没见提起兔子洞口多的事呢!”
      “人家还能把诀窍免费给你讲明白?”
      “这倒也是!嘿嘿,还好有师弟在!这野兔子今天在劫难逃!”侯军笑得傻乎乎。
      晚上又有灰狗子吃,还有野兔肉,家里闺女小嘴巴肯定会吃的油汪汪。
      在常昆指挥下,侯军又找到另外两个野兔洞口。
      他点燃两把湿草,迅速塞进两个野兔洞口。
      而常昆早已在最后一个洞口严阵以待。
      隨著烟气涌入野兔洞窟,感应中洞里的肥兔子被惊醒,遵循本能逃往烟气最少的方位。
      慌不择路之下,野兔刚从洞口探出脑袋,就被常昆按倒在地。
      “小样,自己独守空房很寂寞吧,我让猴哥给你找个火热的锅底,让你去享受享受。”
      拎著野兔耳朵提起来,常昆发现是只母兔子。
      “师弟,让我瞅瞅!”侯军见野兔到手,连忙衝过来,用手摸摸野兔肚子。
      “这兔子肉可真不少!”说话的时候,侯军嘴里忍不住流出口水。
      “猴哥,你小心点!”
      野兔四条腿疯狂乱踢,差点蹬到侯军身上。
      別看野兔身体不大,但力量可真不小,如果瞪在人身上,不说伤到骨头,至少也会淤青肿胀十天半个月。
      小心接过野兔,见它还在不停挣扎,侯军豪兴大发,把它按在泥地里,翻身骑在它身上。
      “嗐!你这大虫,还敢不服?!”
      他做出一副武松打虎的模样,只不过身下的野兔子太小,这样子看起来有点搞笑。
      这野兔师弟不要,他又能带回家好好吃一顿,太让人兴奋了。
      玩闹一阵,他才小心把野兔四条腿绑好,用一根树枝当扁担掛在身前。
      他早已打算好,回到自己家附近,就挑著这野兔在胡同里多转几圈,让街坊四邻们好好羡慕一番。
      而且活野兔拿回家,也能將就养两天,等杀的时候,把自己爹娘请来一起吃。
      让他们二老看看,自己如今有本事,能给家里人弄到肉吃。
      常昆二人下了山,已经快到四点。
      “师弟,那咱们……就下班?”
      看著手里的野兔和灰狗子,侯军觉得不好处理。
      总不能拿著这些东西去查案吧,还不得把同行公安笑死。
      “这样吧,猴哥,我去男死者单位走一圈,看看有什么情况,你就直接把野兔和灰狗子拿回家。”
      “这样……也行!”
      侯军也不矫情,反正不在单位,没有领导看管,能早点下班,就可以早点陪闺女玩一会。
      这灰狗子毛茸茸的,剥下的皮给闺女做个小帽子,冬天戴起来肯定贼舒服。
      俩人分道扬鑣,常昆直接前往男死者所在单位。
      这是一个器械厂,规模颇为不小,男死者不到三十岁,就成为车间小组长,也算是年轻有为。
      此时还没到下班时间,刚靠近器械厂,常昆便眉头一皱。
      感应中,代表罪犯的一颗粉红色的星星,正在器械厂內闪烁著。
      粉红这种顏色,在感应中可不多见,往往代表著乱七八糟的男女关係。
      也就是在这年头,这些才会代表罪恶。
      如果放在后世,就很正常了。
      不要说乱来的男女关係,就是男男或者女女关係,都不会形成犯罪。
      此时,这个代表男女混乱关係的人,会跟灭门惨案有所关联吗?